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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一個人的記憶能留存多久?

    金魚是七秒,對於人類來說微不足道的小事,一年就是極限了吧。

    可如果是Roselia,我想我應該能記得一輩子。

    花了十天半個月寫下的感情,銘刻在骨髓深處的疼痛烙印,如流沙般自指間傾瀉而下的絢麗瞬間,那都是時光與深情一點點組成的痕跡。這篇心得費了十天醞釀,其實最佳賞味期限是兩天,應該8月6號~7號就要把它寫完,可我每每想動筆,海濤般洶湧的情感霎時就淹沒我的思緒,導致這篇文一拖再拖,還差點胎死腹中。直到8月15的凌晨,獨自一人看著少歌演唱會影片的寧靜深夜,才忽然有種愛如潮水它將我包圍的衝擊感,便提起鍵盤打開文檔,開始了漫漫筆耕的旅程。

    想想我去年肝天咒第一章都沒有這麼拚,字數大爆炸,寫學校作業都沒這麼認真。除了之前把少女歌劇的劇情分析拿去當文藝心理學期末報告,這是第二次寫非正式文章(小說散文劇本詩詞啊……)寫得這麼嗨這麼開心,文長還像長江綿延千里,銀河都沒那麼廣吧小姐!二月的武道館也沒看你寫得那麼正經啊!說不定這篇文改改就能交學校論文了,只可惜Flamme和Wasser辦在大三後的夏天,若是早一點我就不用研究黃帝內經研究得那麼痛苦。不過呢,這也是一種很美好的回憶吧,改變過去,象徵著全新的開始——不僅是我的、大家的,還有Roselia的。

    今年,是我與Roselia共度的夏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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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星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